车管所不可以体检。
车管所是全辖区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全辖区各项车管业务的开展,行使各项车辆管理职权,接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并负责对全辖区各大队车管业务的监督指导,及对全辖区驾驶员培训学校监督指导和考试,负责对全辖区机动车辆进行技术安全检测,没有体检部门。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管所机动车登记规定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