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未经女儿同意私自查询手机属于侵犯隐私权。
法律分析
法律上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查看子女手机,日记,信件等都是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即使是未成人的父母。父母的监护权不包括查看子女的隐私。虽然监护人有责任监护子女,但是手机的信息就是属于隐私,父母不应该在这方面来监护子女,而是应该关心子女平时的生活。关心孩子是可以通过很多种方式的,查看手机隐私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是对未成年人的不尊重。每个人都是有秘密的,也都有保护隐私的权利。所以不能粗暴的干涉子女的隐私。在平时多注意观察孩子的言行,及时掌握这些属于孩子隐秘世的蛛丝马迹,并用正确的方式给予引导。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只能公开于有保密义务的人。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条 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
可以。新的未成年保护法修订了,将孩子的年龄定义由之前的16周岁下调到14周岁。什么意思呢?就是在14周岁以下,都属于未成年人,需要监护的,触犯法律是不追责的,但是监护人要追责。
但是建议你还是谨慎处置。给孩子一定的私人空间。不要好奇心那么重。也要尊重孩子,维护她的自尊。特别是女孩子。
既然是隐私,
那就应该保留了,
孩子也有隐私保护权利。
即使是做父母的也不能侵犯的。
尊重人格权利,
做家长的更应该做出表率。
作为监护人,
也行使监护的职责,
对不放心的因素,
适宜使用交流的方式去解决。
否则会弄巧成拙。
可以阿…十六岁以前是未成年人…家长必须管理好她们…但是嘛最好是先沟通先理性对待…讲明了需要看的理由再看…十几岁了不要动不动就去偷看人家的手机…
我女儿13岁,做妈妈的有权检查他的手机有隐私吧,妈妈作为女儿的监护人,在他18岁之前也还是有权利他她的手机隐私了,这样便于关心她,爱护她